綠島住宿-訂房須知
訂房規則
一、訂房時間 09:00AM-09:00PM 電話:0958-588-015
二、訂金問題
(1) 房間預定後,請於三日內付訂金,完成匯款後請來電告知匯款人或帳號末5碼,以方便核對。
(2)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到綠島,請事先通知,訂金可保留12個月(保留後更改以一次為限,不得要求退費),也可以期限內轉給親朋好友。 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(3) 住宿當日逢颱風導致台東往返綠島船班停駛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。 (須扣除匯款手續費)也可保留訂金12個月。
三、取消訂房
※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、人數、房型,請於15日前通知,延期可保留房間12個月(更改以一次為限)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1.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
2.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
3.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
4.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
5.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
6.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
舉例:
旅客大妹頭已付了訂金3000元,預計12月31日入住,但因個人因素欲取消此次行程。
若於12月17日前告知民宿:可全額退回訂金;
若於12月30日告知民宿: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,也就是可取回訂金20%,3000*20%=600元。
※20人以上團體訂房確定後不能辦理取消訂房及更改住宿日期, 颱風船班停開不在此限。
※船票僅為代訂,旅客亦可自行訂票,船班時刻表均由船公司安排 民宿無權更動船班表。
※如遇地震、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因素,導致往返綠島船班停開,無法如期入住者,並須以氣象局或當地縣市 政府發佈之公告為依據,可選擇延期(須配合民宿住宿情況)或退費(須扣除匯款手續費)
※若因地震、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因素,以致旅客滯留無法離開,滯留期間住宿費用以5折計算。
※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『綠島9號精品渡假村』聯繫,
電話【0958-588015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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